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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会考试《财务成本管理》知识点:增发新股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3-05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增发新股

  1.含义、分类与相关规定

含义 增发新股指上市公司为了筹集权益资本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融资行为。
分类  
特别规定 【公开增发】
除满足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下列规定:
①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② 除金融企业外,最近1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非公开增发】
没有过多发行条件上的限制,一般只要发行对象符合要求,并且不存在一些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均可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在数量上不超过10名)
【提示】对于一些以往盈利记录未能满足公开融资条件,但又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公司而言,非公开增发提供了一个关键性的融资渠道。

 

  2.增发新股的定价与认购方式

定价 公开增发 上市公司公开增发新股的定价通常按照“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的原则确定增发价格。
非公开增发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认购方式 公开增发 公开增发新股的认购方式通常为现金认购。
非公开增发 非公开增发新股的认购方式不限于现金,还包括权益、债券、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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