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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税务代理业务范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21

日积月累的知识点积累是备考的基石,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税法》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第十五章 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知识点:税务代理业务范围

(一)基本业务: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建账建制,办理账务;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制作涉税文书;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税务行政复议手续;审查纳税情况;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涉税鉴证业务范围包括: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

2.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3.其他涉税鉴证业务(如土地增值税的清算鉴证)。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税法》第十五章知识点

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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