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

2017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税务登记证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03

日积月累的知识点积累是备考的基石,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税法》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第十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知识点: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的作用——必须持证(6种情况 ):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税法》第十三章知识点

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