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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资产的计税基础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02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现阶段是预习的黄金时期,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会计》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第二十章 所得税

知识点:资产的计税基础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现就有关资产项目计税基础的确定。举例说明如下:

1.固定资产

(1)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不同产生的差异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既可以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也可以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方法计提折旧,前提是有关的方法能够反映固定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税法规定,除某些按照规定可以加速折旧的情况外(例如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等),基本上可以税前扣除的是按照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因折旧方法的不同,会产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折旧年限是由企业按照固定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估计确定的。但税法规定了每一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而因折旧年限的不同,也会产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2)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持有固定资产的期间内,在对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以后,因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其账面价值下降,但计税基础不会随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而发生变化,也会造成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29号)

①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②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

③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④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会计》第二十章知识点

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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