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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同期资料管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24

  荀子说过:“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这句话对于广大的注会考生来说再合适不过。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现阶段是预习的黄金时期,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税法》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

   知识点:同期资料管理   

1.同期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可比性分析;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

(1)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

(2)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

(3)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3.企业应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之前准备完毕该年度同期资料;同期资料应自企业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保存10年。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税法》第十二章知识点

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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