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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24

日积月累的知识点积累是备考的基石,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税法》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2017年注册会计师预习阶段知识点

第十章 企业所得税法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税法》第十章知识点

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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