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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审计》预习知识点: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24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现阶段是预习的黄金时期,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审计》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第十五章 注册会计师利用他人的工作

知识点: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

(一)可能需要利用专家工作的审计程序范围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下列工作时(审计全过程)可能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

1.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2.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3.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风险,确定并实施总体应对措施;

4.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5.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时,评价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二)编制财务报表需要利用会计以外某一领域的专长时的考虑

如果编制财务报表需要利用会计以外某一领域的专长,注册会计师可能不具备审计这些财务报表的必要的专长。项目合伙人需要确信项目组和不属于项目组的专家整体上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和专业素质以执行审计业务。

在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以协助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可能考虑的因素包括:

(1)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是否利用了管理层的专家的工作;(2)事项的性质和重要性,包括复杂程度;(3)事项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4)应对识别出的风险的预期程序的性质,包括注册会计师对与这些事项相关的专家工作的了解和具有的经验,以及是否可以获得替代性的审计证据。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审计》第十五章知识点

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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