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税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知识点: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由于应税车辆购置的来源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也就不一样。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1.购买自用(包括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解释】计税依据包括价外收入(如基金、手续费、保管费、装饰费、工具件费等);不包括代办保险费、代收牌照费、代收购置税。
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的款项,一般不应并入计税价格计税。
2.进口自用: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链接】如果进口自用的是应缴消费税的小轿车,这个组价也是进口消费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3.其他自用:如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规定有变化。
(1)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依据;
(2)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确定,以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
(3)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4.新增:下列按有效价格证明上注明的价格或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1)进口旧车;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
(3)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
(4)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
5.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确定。
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
(1)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和发动机同时发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2)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3)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为: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解析1】规定使用年限为:国产车辆按10年计算;进口车辆按15年计算。
【解析2】未满一年,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每满一年扣减10%,依据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
【解析3】超过使用年限的,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即满10年的,计税价格为0。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