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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有关利息收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2-19

  2016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税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税法知识点

  知识点:利息收入

  (1)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的等。

  (3)混合性投资业务: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被投资企业定期支付利息或定期支付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并在投资期满或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

  混合性投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①对于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利息:

  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进行税前扣除;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

  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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