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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个人出租房产纳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2-15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复习,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税法》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税法知识点

  知识点:个人出租房产,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从收入中依次扣除的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2费、房产税)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无转租收入不扣此项)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②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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