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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注会《税法》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和计税依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2-28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税率

    有幅度的定额税率,是该土地所在地段的税率

    1.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有较大差别。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50倍,同一地区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20倍。

    2.经济落后地区,税额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需报财政部批准。

    (二)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1.以测定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纳税人。

    2.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尚未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3.以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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