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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公布】CPA部分考试制度或将放宽!(注册条件篇)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11-18

近日,中注协发布名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的公告!公告中指出,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提升审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CPA考试的制度将作出一系列调整!什么?这么大的事儿你竟然还不知道?那就快跟随正小保的脚步往下看看吧~

【中注协公布】CPA部分考试制度或将放宽!(注册条件篇)

本次征求意见稿有关CPA考试的内容共有四部分,正小保将逐一为同学们解读,正在准备CPA考试的同学快往下看看吧~

报考条件篇注册条件篇不予注册情景撤销注册篇

修订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修订后: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注册:
·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全科合格证明;
·有两年以上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本法第三条规定的审计、鉴证业务工作的经历。  
就上述内容来说,我们可以发现修订后申请注册会计师证时申请人的工作地点不再受到限定,工作地不在中国境内的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注册。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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