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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知识点:营业税纳税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09

  日积月累的知识点积累是备考的基石,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税法》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第四章 营业税法

知识点:营业税纳税人

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境内劳务判定: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具体情况:

1.转让的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坐落在境内

2.保险劳务的标的物在境内

3.境内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4.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营业税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税法》第四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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