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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知识点:税率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07

  荀子说过:“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这句话对于广大的注会考生来说再合适不过。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现阶段是预习的黄金时期,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税法》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2017年注册会计师预习阶段知识点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知识点:税率

一、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

二、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三、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四、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税法》第三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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