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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界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1-27

  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复习资料

  知识点: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界定

  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

  【注意】上市公司按照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重组办法》。

  1.资产交易的形式:(新增)

  (1)购买、出售资产;

  (2)与他人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减资;

  (3)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业资产或者将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租赁;

  (4)接受附义务的资产赠与或者对外捐赠资产;

  (5)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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