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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股票上市条件和程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1-20

  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复习资料

  知识点:股票上市条件和程序

  1.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链接】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总股本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低于总股本的10%。

  社会公众股东指不包括下列股东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①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2.程序: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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