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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税法》复习资料: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12-31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复习资料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从内容上看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从空间范围上看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1)对于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要就其来源于境内,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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