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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复习资料:委托合同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11-27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委托合同

  1、委托和代理的区别:(1)代理关系是三方关系(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委托合同是双方关系(委托人和受托人);(2)代理属于对外关系,委托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内部关系(即使在委托代理中,委托合同关系也仅限于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不涉及第三人);(3)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合同仅仅是委托代理的基础关系。

  2、损失赔偿:(1)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随时解除: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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