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会计

2016年注会《会计》预习:代销商品和预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1-26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十一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知识点:代销商品和预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

1.代销商品的处理

①视同买断方式:a.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确认相关销售商品收入;b.如果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

②收取手续费方式。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受托方应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2.预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

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付商品给购货方的销售方式。

企业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分期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交付商品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相关链接: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预习第十一章知识点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公众号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