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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经济法》复习资料:保证与保证合同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11-24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保证与保证合同

  1.保证: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保证合同

性质
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形式
(1)单独的书面保证合同。
(2)在主合同上有保证条款,保证人签字或盖章。
(3)在主合同上没有保证条款,第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
(4)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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