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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经济法》复习资料:合同的变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11-24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合同的变更

  1.概念: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2.界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效力:

  (1)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

  (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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