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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国际税收关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1-17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知识点:国际税收关系

  国际重复课税与国际税收协定

  1.国际重复课税

  (1)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属人主义原则和属地主义原则。

  (3)税收管辖权的分类:居民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4)国际重复征税的几种情形:

  ①居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②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③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2.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也称为国际税收条约。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有:

  (1)协定适用范围;

  (2)基本用语定义;

  (3)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

  (4)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

  (5)税收无差别待遇;

  (6)防止国际偷、漏税和国际避税。

  相关链接: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第一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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