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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经济法》复习资料:定金相关规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11-16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定金相关规定

  1.性质:实践合同,交付生效,数额以交付为准。

  2.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超过部分无效。

  3.定金罚则:给付一方不履行,无权要求返还;收受一方不履行,双倍返还。

  4.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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