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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会计》复习资料: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11-11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一)租赁债权的确认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

      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营业外收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

          未实现融资收益

  (二)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三)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四)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未担保余值增加的,不作调整。

  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的,应当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将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计入当期损失;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租赁收入。

  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应当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

  (五)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六)租赁期满的会计处理

  1.收回租赁资产

  (1)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担保余值)

  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的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2)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担保余值)

          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

  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后的余额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的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3)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

  (4)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不存在

  无需作会计处理,只需作相应的备查登记。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1)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出租人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2)如果租赁期届满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资产时,其会计处理同收回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

  3.留购租赁资产

  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优惠购买价)

  如果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营业外支出

      贷:未担保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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