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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会《经济法》备考资料:董事会的组成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10-12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董事会的组成

 
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股份公司
合营企业
合作企业
性质
执行机构
权力机构
人数
3~13人
5~19人
不得少于3人
董事长
副董必要
可以有
可以有
必须有
必须有
产生办法
章程规定
国资委指定
全体过半数选举
协商或选举
章程规定
职工代表
国有投:必须有,其余:可以有
应当有
可以有
-
-
任期
不超过3年
4年
不超3年
会议频率
章程规定
-
至少2次/年
至少1次/年
召开条件
章程规定
-
过半数出席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董事会决议
章程规定
-
全体过半数
一般:章程;特别:出席一致通过
一般:过半数;特别:出席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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