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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会《经济法》备考资料:监事会的组成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10-12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监事会的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人数
不得少于3人
不得少于5人
不得少于3人
代表
监事会应当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主席
监事过半数选举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
监事过半数选举
次数
1年1次
6个月1次
任期
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
限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董事、高管,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机构兼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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