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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一)反垄断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我国采用“属地原则+效果原则”。
1.中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
2.中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也适用《反垄断法》。
(二)反垄断法适用的主体和行为类型
经营者 |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
行政主体 |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
行业协会 | 行业协会有时也会参与组织实施诸如“价格联盟”之类的垄断行为。 |
(三)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
1.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
2.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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