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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会计》知识点:权益法、金融资产与成本法之间的转换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1-23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权益法、金融资产与成本法之间的转换

  (一)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核算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如80%——32%【提示:需要追溯调整】

  对于处置的对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

  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1、原取得剩余投资时,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

  2、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不包括丧失控制权日的资产评估增值的部分)中应享有的份额:

  (二)金融资产、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核算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即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会计处理如下: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

  1、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

  2、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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