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放假期间对考前阶段来说十分关键,利用好这7天对经济法进行全面的复习,一定会有明显的突破。苏苏老师的考前串讲课程已经开通,大家可以根据苏苏老师的串讲讲义对知识点进一步巩固记忆。
具体计划可以按照以下进行:
第1-3天 | 根据苏苏老师串讲班讲义巩固知识点。 | 第1天复习1-5章,此部分内容较为简单,大家按照客观题和一道物权合同的主观题准备。第2天复习整理6-7章,该部分内容较为综合,大家按照主观题答题思路准备, 尤其关注今年公司法司法解释新增加的内容和证券法相结合出题的点。第3天复习整理8-9章,该部分属于主观题考查的重点,每章各出一道主观题是出题的套路。 下面列示各章的重要知识点: 第一章:法律渊源 第二章: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行为种类、诉讼时效的中断 第三章: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善意取得制度、抵押权的实现 第四章:保证、违约责任、建设工程合同 第五章: 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第六章:董事会(执行董事)、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股东(大)会、股份转让、公积金 第七章:强制信息披露的内容、非上市公众公司、上市公司收购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内幕交易行为 第八章: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取回权、破产申请的受理、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 第九章:汇票的背书、汇票的追索权、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第十章: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章:反垄断行政执法 第十二章: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 |
第4-6天 | 做三套模拟试题或历年试题 | 在做试题时,不能像以往做练习题那样,只是就题论题。正确的做法应分以下五步走: 第一步:模拟考场,进行实战演练。选一个相对完整的时间段,模拟考试场景,将整套试题试卷一气呵成做完。 第二步:自主判卷,做好学习笔记。对照答案解析自主判卷,对做错的题目重点标记;对做题时感觉模棱两可的题目,也需要重点标记。 第三步:汇总错题,吃透答案解析。针对做错的题目与拿不准的题目,认真研究答案解析,如果还是无法理解,则要及时请教身边的朋友或网校的老师。 第四步:以题带点,进行周延复习。一个考点可能涉及多处细微分支,不可能通过做一道题复习该考点所涉全部内容。把周边内容一并复习,可以提升效率。 第五步:利用资料,紧跟命题方向。网校的授课老师讲义和辅导书已经对历年试题做好了归类汇总,并分析出了重点章节、重点考点及相应的命题规律。用好网校辅导资料,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第7天 | 对自身的薄弱环节进行强化。 | 通过复习发现自己的薄弱点,并对该部分内容进行认真分析、重点学习。适当归纳总结解题思路,提高解题能力,以充分应对考试。 |
重点备考内容
经济法的客观题属于考查范围较广,每章都有涉及,建议大家参考苏苏老师的考前串讲班讲义进行背诵记忆。而主观题的命题范围主要围绕第8章破产法(10分)、第9章票据法(10分)、第3+4章:物权法与合同法(17分)、第6+7章:公司法和证券法(18分)的内容展开。其中破产法和票据法均为单独命题,不跨章节。而剩余两道大题喜欢跨章节命题,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个别年份会单独就合伙企业法(2012年)、合同法(2016年与2013年单独就租赁合同命题)、证券法命题(2017年单独就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命题),因此考生在备考中要在整体掌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这些内容,加强练习。
考前备考必须知道的事儿!
1.进入备战状态,合理安排时间。
调整心态,要对自己有信心,要了解一味的焦虑是徒劳,不如将压力变为动力,抓紧时间学习来得更实际。合理安排时间,提高时间利用率,可以利用零碎时间做几道题目,利用大段的时间复习一个重要知识点,而不要再在从应试角度来说的“钻牛角尖”的这类问题上过于浪费时间。
2.考试时,审清题意,看清题目要求和条件,避免答非所问。
单选题:可以运用排除法、比较法、猜测法、联想法、代入法等来提高答题速度。多选题,考生多选、少选、错选、不选都是不得分的,因此一定要看清题目,准确作答。案例分析题可以采用逻辑上的“两段论”予以回答。即第一步,作出正确的判断结论(即回答某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第二步,引述具体的法律规定(不必指出具体的法律条文名称,只需写明“根据法律规定”或“根据规定”即可,并讲明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
3.熟悉机考系统,这样才不至于临时慌乱。
需要提前练习机考系统,适应这种考试形式,也需要提高自己的打字速度,学会特殊符号的输入等,不要因为这些小问题导致失分现象的发生。
4. 提前熟悉考场,避免考试当天慌乱。
要考察考场,选择路程最短、干扰最少、平时最熟悉的交通路线,并考虑到如果发生交通堵塞后的应对措施。
相关推荐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