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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经济法》答疑精华: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9-08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火热进行中,您是否还在为遇到难题不能够及时解答而感到苦恼?为方便学员备考,网校从答疑板中整理了部分答疑精华。当然,如果学习中遇到问题,您可以到所报课程的答疑板进行提问,网校老师会及时问您解答!

【问题】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解答】

(1)设立方式不同。有限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股份公司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出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公司以纸面记名方式的出资证明书为出资证明;股份公司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

(4)股权转让方式不同。有限公司股东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公司除法律限制外,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票时,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

(5)组织机构不同。有限公司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非必设机构;股份公司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必设机构。

(6)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有限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低,其股东往往通过出任经营职务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事务;股份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高,股东往往不直接参与经营。

(7)信息披露义务不同。有限公司无限制;股份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要依法进行公开披露。

如果您也对以上知识点有疑惑,建议您结合课程辅导书再做进一步的理解。关于备考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去网校论坛与各位学友讨论,期待您的参与!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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