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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会经济法答疑精华:为什么债权人不能申请和解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8-29

2014年注册会计师(cpa)考试备考火热进行中,您是否还在为遇到难题不能够及时解答而感到苦恼?为帮助更多注会学员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学员问题:为什么债权人不能申请债务人企业和解?

回答:和解制度只能消极地避免债务人受破产宣告或受破产分配的结果。而重整的目的在于积极拯救,特点是对社会经济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债务人,可以防止破产造成的失业以及资源浪费,减少社会震荡;

因为和解的消极性,所以和解申请权只能由债务人行使,债权人不能申请,法院也不能依职权开始和解程序。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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