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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会计网校的注会考试辅导专家认为,注会经济法的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知识点是比较重要的,这个考点可能会涉及客观题与主观题。离2014年注会专业阶段考试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大家可以检查和梳理一下自己所掌握的内容,如果这个考点还没有掌握,那就要花点时间和精力认真学一学。
为了方便大家的复习,现在对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知识点归纳总结如下。
1、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等。
2、不得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3、筹集资金用途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4、公司债券的担保
①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②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保证,且保证人资产质量良好。
可转债的担保中,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关于债券发行的知识点很多都需要理解和记忆。因此,多看几次、反复加强记忆,把这个考点掌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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