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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学注会《经济法》: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之诉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7-17

《会计》 《审计》  《税法》  《经济法》  《财务成本管理》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法律法规对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即规定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可能会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无效,也会因为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可能被撤销。

在正保会计网校的注会考试网上辅导中,结合考试教材,主要讲解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或撤销的三个原因。现在对这三个原因归纳如下。

1、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因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3、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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