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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考前总结:注会经济法“优先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张稳 2018-09-27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14日,注册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请大家按时打印准考证,提前安排好考试时间哦!

注会经济法的优先权问题涉及的教材范围广、期限多、程序杂,那么怎样可以有效的复习和记忆呢?网校老师张稳老师为大家做了注会经济法“优先权”的全部总结,请各位报考了经济法的考生一定要认真看一看。

目前所有辅导书中都没有这个总结。这些内容单独看似乎都记得,但混在一起记忆难度很大。考生朋友们可以自行参阅教材进行复习。总结重点如下:

1、物权法中涉及“按份共有”(P53)

2、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P114)

3、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同住人的优先租赁权(P115)

4、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法定优先权(P120)

5、公司股东的增资优先认缴权和股权转让的先买权(P172) ps:限于篇幅,本表格未将优先权穷举,如别除权;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土地出让金的法定优先(P34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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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各位学员的辛苦付出都会有回报,网校祝愿大家早日直达,逢考顺利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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