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股东大会形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15

拿到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唯有努力!努力!再努力!为此,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习题。希望大家通过每天的积累,可以顺利通过考试,以下是中级会计职称习题,快来学习吧!

●经济法单选题:股东大会形式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不符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条件的是( )。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六种情形:第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第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第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第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第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论中级会计考试多么枯燥乏味,既然选择了,我们就要有战胜它的决心。每一个备考中级会计职称的考生都值得敬仰,正保会计网校时刻陪伴着你,陪你度过备战中级会计的每一道艰难险阻,加入我们,一起奋斗……

面对教材变动该如何学习?

一、重视教材变动部分

教材变动的部分往往会成为考试出题的重点,考生应结合网校整理的教材变动及解析,再搭配老师的讲解,更好的把握教材变动,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计划与重点。

从往届学员的教材学习经验分享来看,一本教材,至少需要看两遍。第一遍看教材时,应该全面覆盖、微观把握、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第二次复习教材时,需要从宏观框架的层面上消化教材,清除盲点、查缺补漏。

二、调整好心态

面对教材变化,许多考生都慌了神,担心今年的考试难度会有变化。适当的紧张与正视,可以给自己施压,更快的进入学习状态。但是这个度要把握好,过度紧张很不利于后面学习的展开。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让自己保持一个轻松愉悦的心态备考,效果或许会更佳哦~

三、避免干扰信息

现在是新媒体时代,诱惑很多。学习的时候是不是总想打开手机刷刷微博、玩会儿游戏?现在距离考试仅有5个月的时间,建议考生在备考阶段,适当减少一些娱乐活动,保证自己的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相关推荐

夯实基础:中级《经济法》基础学习阶段12周学习计划>

【图表分析】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量及分值分布!

经济法基础阶段打卡邀你来战!高效实验/无忧定制班专享!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