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02

除了看书听课外,一定要大量做题训练。正保会计网校提供了高质量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从现在开始,为我们的考试做好充足的准备吧!

●经济法多选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

公民李某按“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向设立中的兴开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了5万元的股款,依《公司法》规定,李某不能任意抽回其股本,若要抽回股本,须符合的情况有( )。

A.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B.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C.公司董事长人选还未确定

D.公司发起人之一更换出资形式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
【解析】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而言,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就会更容易一点点。正保会计网校全新推出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超值精品班 ▎高效实验班 ▎特色畅学班  ▎尊享无忧班等班次,学员可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点击报课>

做题方法:

在做习题时,要注意标记自己做错的题目,并进行巩固和完善。做习题时尽量不要翻书,将自己在一个模拟考场的氛围中,做完之后再查看正确与否。这就又进入到了一个特别关键的阶段了,就是归纳总结。对于正确的题目,自己要再花时间想想它考的知识点是什么,怎么考,是以什么形式考的,为什么要考,还可以怎么考等问题;而对于自己错误的题目,则要想一下自己为什么错了,知识点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如果下次再碰到了能不能做对。

相关推荐

侯永斌老师+必背法条100条!把经济法安排的明明白白的!

夯实基础:中级《经济法》基础学习阶段12周学习计划>

【下载版】2020中级会计3科教材结构及学习注意事项来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