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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1-19

高峰只对攀登它而不是仰望它的人来说才有真正意义。正保会计网校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让您在日积月累中圆梦中级会计师。

●经济法多选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规定了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中包括( )。

A、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B、因犯有挪用财产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者 

C、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者 

D、本公司股东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
【解析】

法律没有禁止公司的股东担任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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