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行使不安抗辩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26

●经济法多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 )。

A、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对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情形 

C、对方丧失商业信誉 

D、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对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情形;(3)对方丧失商业信誉;(4)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滴水穿石,不是力量大,而是功夫深。小编相信,只要跟着正保会计网校坚持学习,一定能攻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这个难题。正保会计网校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让您在日积月累中圆梦中级会计师。

针对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

相关链接

2020中级会计考试报名十大疑难杂症 全部解决>

三个原因!看中级会计职称前景及报考的必要性!

双旦狂欢季!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开通!联报真的狠优惠!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