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董事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5-31

梦想是什么,追求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只知道是信念。实现了那种喜悦才明白梦想是什么。备考漫漫长路,让正保会计网校陪您一起度过漫长的备考之路。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为您准备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一起试试吧!

单项选择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当在2018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该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18年11月30日前。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大家庭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