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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公司法律制度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5-31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不做题,你确定是真心想考过吗?只看书不做题的考生都是耍流氓,考试考的就是各种题,不做题怎么能摸清出题套路呢?做题就要做优质习题,做完之后更要学会总结,那些你做错的题正是你考试的备考点哦!

单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不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 

B、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多数股份而设立公司 

C、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在公司设立时认购公司应发股份的人全部是发起人 

D、募集设立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因此选项A错误;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因此选项B错误;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在公司设立时认购公司应发股份的人不仅有发起人,而且还有发起人以外的人,因此选项C错误。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资格,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中级会计资格《经济法》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加入中华会计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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