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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股东诉讼的资格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05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新一轮的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另外,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多选题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具备一定资格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具备一定资格的股东是指(     )。

  A、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B、累计180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C、连续18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D、累计18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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