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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中级会计必刷题:民事诉讼地域管辖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2-13

又到做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题的时间了~2020年的中级会计职称的备考学员正浩浩荡荡的走在路上,这里有很多考生是首次接触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所以难免会在报考选择上不知所措,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的练习题,相信自己可以的!

 【例题·单选题】(2017年卷II)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辖协议时,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航空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专利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D.因票据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努力爬到高处不是为了让世界看到我们,而是站在顶端更好地去看这个世界。不要想“如果不可以”,从现在开始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告诉自己“我可以”。那么,在考试面前,真正的对手只有你自己!网校会与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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