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合同保全措施中的代位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25

时代在进步,学习是常态,每天学习一点点,未来将有无限可能。2020年中级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中级会计职称练习题,通过做题,巩固牢记每一个知识点,考试时会更得心应手。

【单选题】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不属于代位权行使所必备的条件是( )。

A、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B、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C、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D、债务人有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减少财产的行为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D选项属于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想要练习更多习题,马上报课学习,海量试题,模拟机考,历年试题全都打包送给你!了解中级会计职称班次情况>>>

更多推荐:

中级会计考试必知三部曲——考试的这些事

中级会计考试必知三部曲——报名的这些事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