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董事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4-19

判断题】2008年,张某因为挪用公司财产,被判处刑罚,期限为4年,2016年公司要选举董事,张某认为自己有资格担任公司的董事。( )

N.错
Y.对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N
【解析】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题中,张某2008年获罪,到2012年期满,而到2016年,执行期满未逾5年,所以张某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中级会计资格练习题

怎么样,这道《中级经济法》试题你做对了么?正保会计网校还为你准备了贴心版学习计划表,超详细!去看看 正保会计网校将一直陪伴您完成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学习,祝大家中级会计资格备考顺利!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