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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习题:企业所得税概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9-18

无论现在的你处于什么状态,是时候对自己说:不为模糊不清的未来担忧,只为清清楚楚的现在努力。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大家要坚持练习哦!

【多选题】

所得税以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所得获取主体缴纳的税收总称。所得税的课税对象的分类有( )。

A、工资薪金所得

B、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C、提供资金或财产取得的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主要分为三种:一是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二是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如利润等;三是提供资金或财产取得的所得,包括利息、股息、红利、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只要积极创造,机遇无时不有;只要善于探索,真理无处不在;只要科学思考,决策就会正确;只要敢于实践,成功就在眼前。正保会计网校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让您在日积月累中圆梦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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