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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诉讼时效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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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事项中可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有( )。

A、自然灾害

B、军事行动

C、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D、权利被侵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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