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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级经济法精选典型例题100道——代位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8-18

为了帮助大家应对越来越近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校教研团队为大家整理了中级经济法精选典型例题100道,这100道题目考前一定要弄明白!

2023年中级经济法精选典型例题100道

2023年经济法精选典型例题100道——代位权

【单选题】 下列权利中,可以作为代位权行使对象的是( )。 

A.赵某的劳动报酬请求权

B.李某的住房租金请求权

C.孙某的人寿保险金请求权

D.钱某的退休金请求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可代位行使,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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