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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民事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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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知识点:民事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可以自行决定再审

B、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3个月内提出

D、当事人申请再审,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选项A错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选项B错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选项C错误。

【点评】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并不直接导致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只是申请了再审,而是否再审还没有定论,所以当事人申请再审并不能直接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会为大家进行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易错题汇总,持续更新,敬请期待!如果仍然有不理解的,还可以到课程答疑板提问。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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