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202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2-27

应战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我们要有坚定的毅力和必胜的决心!正保会计网校为你特意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易错题,在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路上,网校与你同行!

202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知识点: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

B、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

C、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D、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点评】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上述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行使职权。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国有独资公司经理的职权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权相同。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会为大家进行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易错题汇总,持续更新,敬请期待!如果仍然有不理解的,还可以到课程答疑板提问。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汇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