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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精选典型例题100道——物权优先于债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08-19

为了帮助大家应对越来越近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校教研团队为大家整理了中级经济法精选典型例题100道,这100道题目考前一定要弄明白!

中级会计经济法精选典型例题100道——物权优先于债权

经济法精选典型例题100道之物权优先于债权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物权存在于某标的物上,而债权请求的内容也指向该物而与物权发生冲突时,无论物权成立于债权之前或之后,物权均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下列说法适用“物权优先于债权”效力的是(  )。

A.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B.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

C.房屋出借后,转移所有权的

D.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预告登记后,二次销售给他人的

【答案】 C

【解析】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例外:(1)买卖不破租赁(选项A);(2)先租后抵(选项B);(3)经预告登记的债权(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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